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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2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监事会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1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1月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18年1月10日第三次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18年3月1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分立的议案》。

4、2018年4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18年5月1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预留股票的议案》。

6、2018年5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

7、2018年8月2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2018年8月3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18年10月2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2018年11月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18年11月1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2018 年度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在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符合股东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内控管理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具备了完整

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严格执行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性原则,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包括关联股东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合并报表范围外重大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核查,认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7、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18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8、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

责,严格监督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依法列席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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