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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关于控股股东与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1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2、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与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外部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王立群先生与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9日签订了《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各方:

受让方(甲方):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乙方):王立群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原协议第一条第5款,“甲方同意以【20.41元/股】的价格受让上述8,500,000股标的股份,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壹亿柒仟叁佰肆拾捌万伍仟元(小写:¥173,485,000.00元)。”改为“甲方同意以【18.35元/股】的价格受让上述8,500,000股标的股份,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壹亿伍仟伍佰玖拾柒万伍仟元(小写:¥155,975,000.00元)。”

3、原协议第三条第3款,“甲乙双方约定在本次协议转让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意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甲方需在标的股份办理过户前(含过户当日)将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壹亿陆仟捌佰肆拾捌万伍仟元(小写:?168,485,000.00元)一次性支付给指定账户,指定账户收到全部款项后,乙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过户。”改为“甲乙双方约定在本次协议转让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意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甲方需在标的股份办理过户前(含过户当日)将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壹亿伍仟零玖拾柒万伍仟元(小写:?150,975,000.00元)一次性支付给指定账户,指定账户收到全部款项后,乙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过户。”

4、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的补充,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按本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除本协议明确做变更的内容,原协议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5、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壹份,其余用于审批、变更登记等,所有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本补充协议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备查文件

1、《王立群先生与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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