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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3-13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于2010年3月12日在公司办公地(北京市崇文区永定门外大街64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长禄先生主持。
    参加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12350.53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0%。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议案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及代理人投票表决,12350.5395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议案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及代理人投票表决,12350.5395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议案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及代理人投票表决,12350.5395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及代理人投票表决,12350.5395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我公司(母公司)200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9,150,469.8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003,787.51 元,并扣除分配的2008年度股利7,539,602.25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2,915,046.99 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699,608.13元。
    本公司2009年度分红预案为:以2009年末总股本3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及代理人投票表决,12350.5395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公司聘请2010年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经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本年度内公司将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经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10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及代理人投票表决,12350.5395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及代理人投票表决,12350.5395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津贴提高为每年6万元(税前)。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及代理人投票表决,12350.5395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太行前景为强联水泥贷款提供担保议案
    北京强联水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娄子水村;经营范围:利用窑外分解技术生产水泥熟料及高标号水泥;年水泥生产能力50万吨。我公司持有该公司60%的股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北京强联水泥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9522.60万元,净资产为1186.69万元,净利润为-1173.45万元。
    为了保证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决定为其向北京农商行燕房支行申请的441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及代理人投票表决,12350.5395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2010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三、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友邦律师事务所张明澍律师和王楠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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