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春锦 余海龙 贾谌 郑昌泓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