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1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拟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以上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