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减 资 公 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付洪卫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激励资格及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194,98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392,201,596元人民币减至392,006,611元人民币。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