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9-018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3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规定;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19]第1-0226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3,062.17万元,同比增长11.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884.18万元,同比增长20.39%。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99,884.93万元,较上年增长2.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21,914.00万元,较上年增长9.44%。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828,676,996.3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8,841,831.9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425,849,701.44元,扣除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287,881.58 元,扣除2017年利润分配260,905,858.00元,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41,497,793.84 元。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未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已回购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1,290,781,231股(公司总股本1,304,529,29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3,748,059股),预计派发现金258,156,246.20元。因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分配比例和受益人清晰明确,符合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301.51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累计存款利息收入1,639.6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有效执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
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投资于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的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