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及安全监测设备的运营维护;汽车销售(平行进口汽车除外);环保工程、环境检测;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信系统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数据采集、存储、开发、处理、服务”。同时对《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模具、机械零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设备和配件、家用电器、汽车电子配件的加工、制造、维修、批发兼零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模具、表面处理、机械零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围设备、生产技术装备、家用电器、汽车电子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进出口业务;移动电话机、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及安全监测设备的加工、制造、维修、批发兼零售;移动电话机、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及安全监测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子设备检测。通信系统设计、集成、施工;电源设备及系统制造、集成、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增加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模具、机械零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设备和配件、家用电器、汽车电子配件、生
产技术装备、移动电话机、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及安全监测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加工、制造、维修、运营维护、批发兼零售;表面处理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进出口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源设备及系统制造、集成、施工;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子设备检测;通信系统的技术开发、设计、集成、转让、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及施工;汽车销售(平行进口汽车除外);环保工程、环境检测、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采集、存储、开发、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14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模具、机械零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设备和配件、家用电器、汽车电子配件的加工、制造、维修、批发兼零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模具、表面处理、机械零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围设备、生产技术装备、家用电器、汽车电子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信系统设计、集成及施工;电源设备及系统制造、集成、施工;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进出口业务;移动电话机、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及安全监测设备的加工、制造、维修、批发兼零售;移动电话机、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及安全监测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子设备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 | 第14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模具、机械零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设备和配件、家用电器、汽车电子配件、生产技术装备、移动电话机、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及安全监测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加工、制造、维修、运营维护、批发兼零售;表面处理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进出口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源设备及系统制造、集成、施工;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子设备检测;通信系统的技术开发、设计、集成、转让、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及施工;汽车销售(平行进口汽车除外);环保工程、环境检测、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采集、存储、开发、 |
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45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地点。股东大会原则上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45条 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地点。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司应当保证股东大会会议合法、有效,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股东可以本人投票或者依法委托他人投票,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113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履行其职权。 | 第113条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履行其职权。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