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会其字(2019)0116号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8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定的评价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附加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性的内部控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规定的内部控制,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估其有效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发表鉴证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得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对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 弊 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 被 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 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 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相 关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于2018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侠
中国 西安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学伟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程序和方法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财务报告包括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和各子公司,其中有:新疆北新四方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新疆北新迪赛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北新恒通典当有限公司、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北新德宏建材有限公司、新疆北新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北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冠恒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北新恒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新疆通途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北新天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北新宜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北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天顺碎石厂、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蕴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宁泰混凝土有限公司、西藏天昶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道新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龙积达建材有限公司、昌吉市北新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北屯市北新路桥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北新天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北新巴蜀中学校、重庆市星月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北新天晟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启零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公司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和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公司根据发展需要,不断规范和完善了与管理职能及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体系,并制定了各层级之间的控制流程,明确界定各职能部门、岗位的目标、
职责和权限,建立了相应制衡和监督机制,确保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2)组织机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制定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权益,并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内部控制政策和方案的确立,并督促内部控制的执行。公司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确定公司发展战略,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质量。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的监督、重大事项及财务信息的审核和核查。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以上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分别就公司相关业务的决策履行职责。同时公司专门设立了独立于财务部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不定期检查。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置了与生产经营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职能机构,建立了分工合理、权限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3)内部审计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独立的内部审计监督,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职责。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直接聘任,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
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环节进行审查、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内控执行、风险评估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内审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通过持续性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有效的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4)发展战略
公司致力于实现主业的转型升级,从一个以传统路桥工程承包业务为重心的地方性、兵团特色的路桥企业打造成一个更加市场化、多元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综合控股型建筑企业集团,实现“做优、做精、做强”的目标。今后,公司仍以路桥施工为主业,稳步推进以EPC(设计-采购-施工)、BT(建设-移交)、BOT(建造-运营-转让) 、PPP等为代表的投融资建造业务,配套其他产业链延伸发展,将服务业逐步纳入到主业的需求与管理中,形成闭合的产业链;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推进海外业务的拓展,确保公司全面可持续发展。
(5)人力资源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公司制定和实施了科学的人才聘用、培训、轮岗、劳动管理、工资薪酬、绩效考核、人才激励等人事管理制度。通过深入贯彻定岗定编精神,优化管理流程,实现了组织扁平化管理,调动了一线战斗组织的能动性。通过加强员工沟通与交流,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满足员工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组织各项活动,打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满足员工精神文化需求,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凝聚力。通过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建立全员考核制度,对员工的能力、态度、业绩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同个人薪金相挂钩;对高层管理人员实施年薪制,对核心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特岗特薪制,调动了员工的劳动积极性,提高了公司的人才聚集能力。上述政策的执行对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确保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6)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底蕴。公司通过多年发展的积淀,形成了“诚实守信,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和“团结奋进,务实创新,优质高效,勇于争先”的企业精神,并以“为股东创最大价值,为员工谋持久福祉,为社会铸百年工程”为使命而不断努力。公司将企业文化建设融入经营管理全过程,将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有机结合,通过员工培训、内部刊物、文化体育活动等各种方式的宣传,增强了凝聚
力,实践了现代化管理理念,引导公司提升治理水平,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精神已经得到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高度认同,增强了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员工自身价值在企业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
(7)社会责任公司高度重视社会责任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努力践行“诚实守信,追求卓越”价值观,在致力于公司快速发展的同时,主动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业务运营,始终关注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和期望,在工程质量与安全、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保护、员工权益与发展、供应商及客户权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公益事业方面体系健全,措施完备,绩效突出,同时通过不断努力探索企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与全社会协调和谐发展。
2.风险评估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营目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公司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通过结合日常管理与监督、内外部审计等,充分考虑潜在事项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最后通过制订相应的管理策略、应对方案和整改方案,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此外公司还制定了《北新路桥集团法律风险防范手册》,使风险防范与控制融入到日常管理中,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3.日常业务控制活动
(1)授权管理控制
授权控制程序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交易是在其授权范围内进行的。交易授权根据交易金额的大小以及交易的性质划分为两种层次,即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公司充分运用信息化办公平台,严格执行各项审批的网上审批流程,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特别授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资产购买与出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制定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在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由董事会批准;授权范围外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2)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 根据各项经济业务与事项的流程和特点,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并且建立了岗位责任制,以防止错误或舞弊行为的发生。
(3)财务系统控制
针对会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公司制定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预算、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资金管理等工作。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人员组成,均具备相关专业素质,分别负责核算、资金管理、税收筹划、融资等职能,岗位设置贯彻了“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
会计核算和管理: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有关的补充规定,制定了包含财务核算、会计政策、财务管理等内容的《资金管理制度》、《收入、成本管理制度》、《成本稽核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专门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具备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建立了资产台账,并关注资产的使用状态、维修情况,确定存货和固定资产的保管人或使用人为责任人,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实行每年定期盘点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
(5)预算控制
公司加强对预算的控制管理,明确各子公司、各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管理,保证公司的预算控制符合经营管理的需要。
(6)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经理层通过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结合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召开由中高层参加的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会同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和改进。
(7)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较为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子公司、部门及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
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等的依据。
4.信息与沟通
(1)内部信息沟通
在内部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建立了总经理办公会、经营运行分析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充分利用OA办公系统以强化信息系统在沟通过程中的应用,明确内控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加强公司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及时传递,固化文件审批、报销审批等处理与传递流程,增强公司跨地区的管控能力,实现及时、有效、准确的信息传递,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高效、健康和顺利进行。
(2)外部信息沟通
在外部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反馈,以及通过来信来访、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公司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电话沟通等多样化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证券投资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及时回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开展互动交流,让投资者能更好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动态,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了认定和评价,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不断提高决策管理效率。
5.内部监督
公司在不断改进内部控制设计和完善内部控制建设的基础上,也同样关注内部控制监督,努力实现多层次的内部控制运营体系。
(1)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监督。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形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审查,有效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力。独立董事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并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参与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提出建议。对公司决策的科学性、规范化起到积极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内部审计监督。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内审部负责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重大事项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确保内
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并通过各项现场审计及时发现各项管理不足、缺陷或漏洞,与公司管理部门或子公司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或改进方案,确保公司内部运营规范、有序。
6.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1)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有《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执行与监督。公司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均履行了审批程序,公司签订的投资合同均符合审批规定,合同均能正常履行。公司在报告期内进行的风险投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经济效益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等各级的工作细则中对担保审批权限、风险评估、担保执行监控、披露流程等相关经营活动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地防范了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的要求,未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3)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明确界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发生关联交易前,公司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方,充分考量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一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其监督并发表审核意见,确保整个交易过程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
确规定。公司募集资金能够做到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审批、支付等手续完备。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用于承诺募投项目“福建顺邵高速公路 BOT 项目”,并于2018年9月办理了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5)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程序、责任人和一般要求,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工作程序及相关责任人,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保障广大股东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待每一位投资者,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并要求来访投资者签署《承诺书》,有效避免了泄密风险。
(6)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制定了《子公司治理制度》,通过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方式参与子公司的治理。对重大事项进行监控,并要求其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向董秘和证券部汇报;同时定期上报子公司的月度、季度报告,供管理层及时了解、掌握其经营情况。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对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由公司职能部门对应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各子公司必须统一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计划开展经营,从而实现对子公司在经营、人事、财务、资金等方面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7.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分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和各项业务的重要
性后,公司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评价程序,准确恰当检查方法,并严格执行。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全面梳理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范围内的业务流程,查找关键节点、风险控制点,编制风险清单,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规范;
2.开展流程访谈,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现状,识别重大事项的风险,切实落实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管理要求;
3.执行穿行测试,验证访谈了解到的相关控制点信息的真实性,对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进行评价,发现内部控制执行缺陷;
4.实施内控测试,按照关键控制活动的发生频率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发现内部控制执行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方法恰当,评价依据充分,确保了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 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 |
一般缺陷 |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或人民币100万元;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5%。 |
重要缺陷 | 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 |
重大缺陷 |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5)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6)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则被认定为财务报告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5%且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缺陷类型
缺陷类型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一般缺陷 | 人民币500万元以下 |
重要缺陷 | 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 |
重大缺陷 | 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
(1)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4)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工程质量不合格。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
(1)无法达到部分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在时间、人力或成本方面大幅超出预算;
(2)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较大损失;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且未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则被认定为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内部控制自我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贯彻落实执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以及监督的充分有效,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存在损坏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报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董事长:汪伟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