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4月11日收到毕华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动原因,毕华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同时辞去公司总经理及子公司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毕华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毕华女士辞职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日常生产经营。
毕华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毕华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毕华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毕华女士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后,仍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等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