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4月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4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在陕西省咸阳市三原高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永新包装有限公司。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4月12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