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43,891,670.1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89,167.0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7,897,565.73元,减去本年度分配的现金红利11,200,000.0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6,200,068.85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0,000.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18年年度报告》和《奥翔药业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18年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