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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翔药业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2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0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1元,募集资金总额31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6,406,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5,994,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于2017年5月3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17]13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4,313.1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2.80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293.17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1.9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606.3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4.73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437.83万元,其中银行存款937.8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购买的理财产品4,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3,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17年4月2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专户用途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358472705711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6,577,623.91活期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19910101040084852关键药物中间体建设项目2,800,674.71活期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19910101040084860补充流动资金0.00活期
合计9,378,298.62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18年8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3,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归还日。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4,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人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产品代码预期年化收益率起息日到期日金额(万 元)到期收益(万元)是否赎回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银保本理 财-人民币 按期开放保证收益 型CNYAQKFDZ014.30%2017年7月6日2018年1月2日6,000.00127.2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汇 银116号固 定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SAQ3035.00%2018年1月3 日2018年3月5日2,000.0016.7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汇 银117号固 定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SAS4095.10%2018年1月3日2018年5月28日4,000.0081.0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汇 银143号固 定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SP04645.10%2018年3月9日2018年5月28日2,000.0022.3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汇 银198号固 定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SZ94594.80%2018年6月1日2018年9月3日2,000.0024.7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汇 银197号固 定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SZ94584.80%2018年6月1日2018年12月6日3,000.0074.1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银保本理 财-人民币 按期开放保证收益型CNYAQKFTP03.30%2018年6月28日2018年8月2日1,000.003.1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银保本理 财-人民币 按期开放保证收益型CNYAQKFTP03.45%2018年9月7日2018年12月10日2,000.0017.7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汇利丰” 2018年第 5702期对 公定制人民 币结构性存 款产品保本浮 动收益HF1857023.85%或 3.90%2018年12月12日2019年1月25日2,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汇利丰” 2018年第 5738期对 公定制人民 币结构性存 款产品保本浮 动收益HF1857383.90%或 3.95%2018年12月19日2019年3月18日1,5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银保本理 财-人民币 按期开放保证收益型CNYAQKFTP03.35%2018年12月27日2019年3月29日1,000.00
合计26,500.00367.17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奥翔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翔药业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奥翔药业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6,599.4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93.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606.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15,135.2815,135.28未作分期承诺4,160.459,218.7060.91[注]1,161.83
关键药物中间体建设项目4,857.934,857.93未作分期承诺132.722,781.2657.25[注]98.40
补充流动资金6,606.196,606.19未作分期承诺6,606.34100.00
合计26,599.4026,599.404,293.1718,606.301,260.2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8年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截至2018年8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3,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归还日。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4,500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437.83万元,结余原因系募投项目尚在实施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公司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关键药物中间体建设项包含多个工程项目,其中仅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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