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9029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福尔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健康”或“公司”)于2014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福尔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已更名为山东福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福尔”)100%的股权。相关的交易对方对山东福尔未来的经营业绩进行了承诺,现将山东福尔2018年度业绩承诺和实际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二、标的公司山东福尔业绩预测情况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346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山东福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测期间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预测数 |
2013年度 | 7,049.31 |
2014年度 | 7,717.81 |
2015年度 | 8,447.31 |
2016年度 | 8,482.52 |
2017年度 | 9,203.14 |
2018年度 | 9,658.83 |
三、 标的公司山东福尔2013-2018年期间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于俊田、田深春、孙丽娟、汇邦科技、联创投资、达晨投资、
张加河、周会艳、徐洪来、高永明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于俊田、田深春、孙丽娟、汇邦旅业(以下简称“承诺方”)对山东福尔资产评估报告利润补偿期间各年度净利润预测数进行承诺,如山东福尔在利润补偿期间各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额分别未达到评估报告净利润预测数,则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若山东福尔在利润补偿期间各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大于或等于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则无需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鉴于于俊田为山东福尔的实际控制人,田深春、孙丽娟为山东福尔高级管理人员,而联创投资、达晨投资、张加河、周会艳、徐洪来、高永明为山东福尔的小股东,其利润补偿义务全部由于俊田、田深春、孙丽娟三名自然人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担,小股东不承担利润补偿义务;于俊田、田深春、孙丽娟、汇邦科技承担补偿义务比例具体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补偿义务承担比例 | 备注 |
1 | 于俊田 | 63.93% | |
2 | 田深春 | 15.13% | |
3 | 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 | 12.50% | 原重庆汇邦旅业有限公司 |
4 | 孙丽娟 | 8.44% | |
合 计 | 100.00% |
除此之外,于俊田就山东福尔2017年和2018年的业绩向本公司进行了追加承诺:若山东福尔2017年和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资产评估报告书》2017年和2018年度净利润的预测数,其将以本次交易所获得的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四、标的公司山东福尔业绩承诺实现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山东福尔2014-2016年已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序号 | 项目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861.89 | 8,718.17 | 8,910.00 | 7,170.57 |
2 | 非经常性损益 | 92.15 | 25.33 | 9.25 | -15.52 |
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769.74 | 8,692.84 | 8,900.75 | 7,186.09 |
2.山东福尔2018年度、2017年度已审业绩实现承诺实现情况
序号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729.24 | 9,868.26 |
2 | 非经常性损益 | 43.79 | 572.42 |
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685.45 | 9,295.84 |
注:
(1)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2500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山东福尔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70.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86.09万元,超过2013年净利润预测数。
(2)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标的公司山东福尔有限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1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00.75万元,超过2014年净利润预测数。
(3)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标的公司山东福尔有限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718.1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692.84万元,超过2015年净利润预测数。
(4)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标的公司山东福尔有限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861.8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69.74万元,超过2016年净利润预测数。
(5)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标的公司山东福尔有限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868.2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95.84万元,超过2017年净利润预测数。
(6)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标的公司山东福尔有
限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29.2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85.45万元,超过2018年净利润预测数。
根据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截至2016年末,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3,549.42万元,预测的承诺期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696.95万元,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大于预测的承诺期累计净利润。交易对方无需向本公司进行利润补偿。
标的公司原股东于俊田追加承诺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03.14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95.84万元,当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超过2017年净利润预测数,承诺方无需向本公司进行利润补偿。
标的公司原股东于俊田追加承诺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29.24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85.45万元,当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超过2018年净利润预测数,承诺方无需向本公司进行利润补偿。
三、备查文件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