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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1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2,4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华信新材股票代码30071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束珺陈红
办公地址新沂市大桥东路189号新沂市大桥东路189号
传 真0516-886823890516-88682389
电 话0516-816399990516-81639999
电子信箱huaxin@huaxinchina.cchuaxin@huaxinchina.cc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家“金卡工程”配套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安部指定的全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全套材料生产企业,也是国内领先的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提供商,专业从事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为国内外智能卡生产企业及单位提供定制化的智能卡基材,同时为装饰装潢、医疗卫生等行业提供新材料。公司主要生产PETG、PVC、ABS、PC及生物基材料等五大系列产品,应用于金融、交通、通信、装饰、装潢、包装、医疗、社会保障、安全保障等领域。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以销定产,按需生产。由于下游客户因产品的需求不同而对功能性塑料膜片的材料、性能、颜色、规格等有不同的需求,订单中客户的个性化定制产品较多,对企业快速应对客户需求的研发能力和快速满足订单需求的生产组织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和较大的生产规模,能够及时研发生产市场需求大、技术含量高、质量稳定的产品,因此公司在行业中具备较高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整体经营环境、经营模式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C)”大类下的“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C29),具体细分为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制造行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公司将立足于智能卡基材领域,大力发展环保新材料,在巩固目前市场地位的基础上,满足不断发展的功能性塑料膜片市场的需求。公司所处行业下游主要为智能卡生产企业,涉及国民经济多个行业领域,尤其是发卡量巨大的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交通卡、通信卡等领域,基本不受经济周期影响,因此公司所处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

公司主要生产PETG、PVC、ABS、PC及生物基材料等五大系列产品,为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中的中高端产品,对于设备性能、技术创新、生产工艺、原料配方等方面要求较高。公司在前述方面具有竞争优势,产品性能和质量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行业地位突出,目前公司是国内中高档智能卡基材行业领先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2017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6年
营业收入306,597,814.92283,838,781.238.02%227,823,367.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683,782.4143,088,816.178.34%42,191,815.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067,827.1538,169,487.732.35%39,641,614.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745,311.1538,021,019.10-19.14%54,696,917.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60.55-16.36%0.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60.55-16.36%0.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97%14.33%-5.36%17.12%
2018年末2017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6年末
资产总额597,251,379.15563,404,388.946.01%371,074,24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39,521,343.35505,637,560.946.70%262,542,568.66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79,749,279.7369,163,501.0773,951,043.8983,733,99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54,724.3512,593,690.8210,488,914.3811,246,45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356,281.5110,415,598.999,342,071.369,953,875.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89,855.0223,879,365.726,936,245.8413,919,554.6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0,02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0,89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1.00%52,224,00052,224,000
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9.00%9,216,0000
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30%6,451,2006,451,200
北京同创共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76%2,830,0000
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31%2,363,1360
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44%1,476,8640
李振斌境内自然人1.20%1,228,8001,228,800
陈寿盟境内自然人0.81%827,5990
武汉兴开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9%400,0000
#张璐境内自然人0.25%256,8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李振斌,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李明澈,李振斌与李明澈系父子关系。截止 2018年 12月 28日,李振斌先生直接持有华信新材1.2 %股份,间接持有华信新材29.4984%股份,李明澈先生间接持有华信新材1.5%股份。因此,李振斌、李明澈父子二人直接和间接控制华信新材32.1984%股份; 2、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2168),实际控制人为单祥双。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信新材2.31%股份,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信新材1.44%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一)2018年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着2018年经营工作计划,发挥公司研发创新优势、设备优势、品牌优势等,在做好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新产品研发工作及新市场的推广力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实现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30659.78万元,同比增长8.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668.38万元,同比增长8.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06.78万元,同比增长2.35%。

报告期公司克服了市场竞争激烈及原材料上涨等不利因素,充分利用新增的年产8000吨智能卡基材项目产能,在稳定原有市场的基础上,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公司带胶膜、银行卡卡基等产品同比增幅明显;因市场对个性化产品的需求增大,公司彩色卡基系列新产品报告期实现批量销售,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非卡基新材料实现小批量销售。报告期公司巩固了国内中高档卡基材料销售领先地位的同时,产品出口至德国、乌克兰、俄罗斯、土耳其、印度尼西亚、印度、巴西、西班牙等国家。

(二)报告期主要工作

① 加强管理,提高经营质量。报告期,公司充分利用生产设备的智能化、自动化特点,在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加强生产过程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节能降耗,节约成本。同时强化物资采购环节的质量意识,在质量、价格、供应及时性及技术支持等方面全面考核,保留优质供应商,淘汰一批综合条件不合格的供应商,保证了原材料等物资的供应质量。在营销工作中,公司加强了售前售后的技术服务工作,特别是售前的技术服务工作,一方面可以及时有效的满足客户对于个性化新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有力促进了公司新产品研发和新工艺的提升工作,提高了公司整体经营质量。

② 持续推进新产品研发工作。在巩固卡基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的同时,公司充分利用已经积累的技术优势、设备优势、品牌优势等,积极推进产品应用领域纵深化战略,力争推出更多优异性能的功能性薄膜产品,延伸产业链,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的彩色卡基系列新产品实现批量销售,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PC新材料及非卡基材料的研发生产等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拓宽了公司产品应用领域。

③ 按计划做好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募投项目,其中年产8000吨智能卡基材项目报告期末已建成投产;年产4000吨功能聚酯薄膜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及部分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研发中心项目按计划已启动建设。

④ 多措并举促发展。为加快发展,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公司利用上海的区位、人才、信息集聚优势及政府优惠政策,在上海市奉贤区设立分公司,以“走出去”的方式加快公司发展步伐;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需要,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管理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决定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塑,截至披露日已完成吸收合并工作。

⑤ 综合管理规范有效,再上新台阶,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内部控制制度较为规范且行之有效,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2018年度公司先后荣获国家金卡工程“金蚂蚁奖”、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徐州市“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幸福企业”、徐州市“两新”组织“红色堡垒”、新沂市“标杆管理先进企业”、新沂市“纳税贡献先进企业”等荣誉。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PVC221,543,538.8622,099,190.5320.48%10.75%42.10%-1.23%
PETG77,103,022.6329,458,105.3648.71%-3.45%2.02%-1.39%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二)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公司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塑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以201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塑科技有限公司,该议案于2018年12月12日经由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该事项已于2019年3月18日收到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注销[2019]第03180005号)。吸收合并后,本公司无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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