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14证券代码:833990 证券简称:迈得医疗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2015年6月14日一届十三次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证监会公告[2013]1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包括挂牌前的信息披露及挂牌后持续信息披露,其中挂牌后持续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指定联络人,负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