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9-016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及2018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统称“解释第 9-12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
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于2019 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对相关业务和报表格式,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解释第9-12号、财会[2018]15号文和财会[2019]1号文以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会[2018]15 号文、财会[2019]1号文及解释第9-12号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研发费用”行项目,修订了“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行项目的列报内容,减少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和财会[2019]1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月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增加+/减少-) | 调整后 |
应收账款 | 82,519,998.47 | -82,519,998.47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82,519,998.47 | 82,519,998.47 | |
其他应收款 | 311,089,450.39 | -170,132,722.51 | 140,956,727.88 |
其他流动资产 | 139,637,569.90 | 170,132,722.51 | 309,770,292.41 |
资产总计 | 14,296,580,902.67 | 14,296,580,902.67 | |
应付票据 | 70,109,500.00 | -70,109,500.00 | |
应付账款 | 1,277,595,270.35 | -1,277,595,270.35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347,704,770.35 | 1,347,704,770.35 | |
应付利息 | 51,569,924.93 | -51,569,924.93 | |
其他应付款 | 385,737,801.53 | 51,569,924.93 | 437,307,726.46 |
长期应付款 | 196,001,798.75 | 63,064,799.00 | 259,066,597.75 |
- 3 -
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 63,064,799.00 | -63,064,799.00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4,296,580,902.67 | 14,296,580,902.67 |
2018年1月 1 日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增加+/减少-) | 调整后 |
应收账款 | 14,509,930.54 | -14,509,930.54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4,509,930.54 | 14,509,930.54 | |
应收股利 | 54,000,000.00 | -54,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989,909,738.61 | 54,000,000.00 | 2,043,909,738.61 |
资产总计 | 10,817,032,033.67 | 10,817,032,033.67 | |
应付账款 | 622,461,088.99 | -622,461,088.99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622,461,088.99 | 622,461,088.99 | |
应付利息 | 51,001,698.63 | -51,001,698.63 | |
其他应付款 | 309,172,950.01 | 51,001,698.63 | 360,174,648.64 |
长期应付款 | 59,703,467.06 | 58,464,799.00 | 118,168,266.06 |
专项应付款 | 58,464,799.00 | -58,464,799.00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0,817,032,033.67 | 10,817,032,033.67 |
以上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2018年度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解释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简化了套期会计的规则,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了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等。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
2018 年度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列示,不会对当期或本次调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