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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阿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1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9-012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胡子敬先生、陈细和先生、崔向东先生、许惠明先生、陈学文先生、龙桂元女士、胡硕先生共七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共荣先生、邓中华先生、王远明先生、阎洪生先生共四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七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但由于陈共荣先生、邓中华先生已连续4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在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11日

附: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胡子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00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68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人民鞋店副经理、南门口百货大楼经理、长沙友谊华侨公司经理、湖南长沙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长沙阿波罗商业城总经理、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阿控股”)总裁、本公司总裁。现任友阿控股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日,胡子敬先生通过持有控股股东友阿控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4.39%的股份,并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3,160,906股股份。胡子敬先生与公司营运总监胡硕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子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2、陈细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MBA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湖南长沙友谊(集团)公司内部银行副行长、财务部部长、友阿控股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友阿控股董事,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陈细和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896,544股股份。陈细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细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3、崔向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8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长沙市韶山路百货大楼团委副书记、家电部副经理、业务科副科长、侨汇部经理、经理办副主任、经理助理、长沙阿波罗商业城副总经理、友阿控股副总裁。现任友阿控股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崔向东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185,340股股份。崔向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崔向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4、许惠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4月出生 ,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77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保卫科副科长、团委副书记、宣传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友阿控股董事、党委副书记、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许惠明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185,340股股份。许惠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惠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5、陈学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1996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长沙阿波罗商业城宣传干事、长沙阿波罗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第二党支部书记、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现任友阿控股董事,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陈学文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185,340股股份。陈学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学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6、龙桂元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湖南长沙友谊(集团)公司会计主管、友阿控股经营管理中心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龙桂元女士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185,340股股份。龙桂元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龙桂元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7、胡硕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4月出生,英国牛津大学博士,曾任本公司品牌招商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友阿控股董事,本公司营运总监、友谊商城总经理,兼任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胡硕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185,340股股份。胡硕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子敬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陈共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教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职于湖南财经学院、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兼任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大学教授,兼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共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邓中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共党员,现任长沙学院教授,湖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兼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注册会计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邓中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王远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在湖南财经学院担任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法律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湖南大学经济与产业管理处处长、湖南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等职务。曾任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巨星轻质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湖南省政府参事,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主任,湖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商标协会副会长,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远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阎洪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11月出生,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省邮政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阎洪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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