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一,以下简称“德豪润达”、“公司”、“本公司”)及王冬雷先生(作为原告二)、陈刚毅先生(作为原告三)作为共同原告,因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将Lumileds LLC作为被告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诉讼。本次诉讼受理法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2019年4月8日,公司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19)粤73知民初360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一: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二:王冬雷
原告三:陈刚毅
被告:Lumileds LLC
(二)案由和诉讼请求
1、案由
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86)中提及:
(1)由于Lumileds律师不正确的、恶意的引导,导致加州法院陪审团无视法律的、科学的证据,认定Lumileds的商业秘密被德豪润达挪用,进而作出德豪润达挪用商业秘密的裁决。
(2)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美国提起申诉、上诉、国内提起反诉等措施,主张公司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因此,公司及相关人员提起的本次诉讼案件为公司积极应对Lumileds诉讼所采取的措施之一。
2、诉讼请求
(1)请求依中国法律判决确认原告一所使用的LED芯片产品的制备方法不构成对被告商业秘密之侵犯,原告二、三未实施侵犯被告商业秘密的行为;
(2)诉讼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诉讼进展
2019年4月8日,公司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截止目前,本案尚未进入案件审理阶段。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披露的吴长江(原告)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王冬雷(被告一)、德豪润达(被告二)、雷士照明(被告三),并追加NVC Inc.为第三人的相关诉讼、2018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86)、《关于公司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87)中涉及的与Lumileds的相关诉讼、2018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中公司因发明专利权被侵害的原因提起的诉讼以及本次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事项、仲裁事项如下:
(1)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的诉讼共8项,涉及的金额合计4,559.40万元;(2)作为原告的诉讼共11项,涉及的金额合计886.71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形成生效判决,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五、其他说明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1、《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粤73知民初360号]。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