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通知发布的相关内容变更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利润总额不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432,617,958.59元,上期金额382,365,804.86元;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256,125,846.00元,上期金额247,330,426.26元; 调增“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0元,上期金额1,760,455.56元; 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1,019,833.33元,上期金额728,041.67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调增“固定资产”本期金额0元,上期金额0元; 调增“在建工程”本期金额0元,上期金额0元; 调增“长期应付款”本期金额0元,上期金额0元。 | |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14,455,154.37元,上期金额15,518,988.70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本期金额0元,上期金额0元。 |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按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此项变更对公司利润总额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