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8年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圆满地完成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2019年审计费用将按实际审计工作量确定(2018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项审计费合计为含税127.2万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