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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0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2018年,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事宜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层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具体工作如下: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及议案内容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2018年1月24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审议《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8年4月19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8年4月24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年6月27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审议《关于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8年8月15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9月7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7、 审计《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制定<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8年10月26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年11月14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次会议,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的有关议案和报告以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就《关于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监事会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严格审核后,发表同意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18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监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关于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变更的审核意见。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检查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及决策内容合法合规,未发现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依法履职,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对各项决议执行有力,公司各项管理事务稳步推进;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公司在各期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6)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情况有效,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7)检查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2019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以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为核心,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通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参加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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