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海鸥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4月21日《关于核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3号)核准,海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8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34.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37.79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96.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1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H1033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16,696.33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943.57
其中:置换的以前年度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91.58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751.99减: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加:理财产品收益420.43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98.41加:租金及保证金
注
25.49减:银行手续费 0.70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13,296.40
注1:在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向上海港沪房地产有限公司(甲方)购买房屋。在签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甲方与北京旗鱼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丙方)已于2017年2月8日就丙方租赁该房屋签订了《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丙方承租期自2017年2月23日至2019年2月22日),经三方协商一致,原租赁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义务转移至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租金及保证金合计254,933.35元,其中租金146,796.10元、保证金108,137.25元。截至2019年2月22日租赁期已经结束,公司不再向丙方出租该房屋。
注2:本核查意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依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296.4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海鸥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1105021029100089316
环保型冷却塔
项目
3,785.19
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鸥
水处理”)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西太湖科
技支行
1066900000000298 7,582.61
海鸥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天宁支行
519902089310705
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
1,064.73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亚
太”)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NRA1105021029714501474
美元14.49万(约人民币99.47万)海鸥冷却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
印尼”)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NRA1105021029714501501
美元6.65万
(约人民币45.63万)
海鸥股份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高新区
支行
01013012010000006907
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718.79
13,296.40
合计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3,943.5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2017年7月至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万元) |
期限 | 收益金额 |
(万元) | 目前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6月期【314号】-195天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1,700.002017-8-15至2018-2-2639.56
已收回
本息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7年第12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2,300.002017-8-15至2018-2-2656.20
已收回
本息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7年第131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1,000.002017-8-17至2018-2-2624.18
已收回
本息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7年第125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5,000.002017-8-15至2018-5-14173.93
已收回
本息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8年第12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2,300.002018-3-2至2018-7-1844.28
已收回
本息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8年第127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1,000.002018-3-2至2018-7-1919.37
已收回
本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1212号】-136天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1,000.002018-3-5至2018-7-1917.90
已收回
本息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固定收益凭证融通【201804】号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5,000.002018-5-18至2018-7-2345.01
已收回
本息合计420.43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变更情况
1、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
公司2018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2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以下简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即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单一主体实施变更为海鸥股份、全资子公司海鸥亚太、新设全资子公司海鸥冷却技术(美国)有限公司(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鸥美国”)和新设控股子公司海鸥印尼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中国大陆华北地区(河南郑州、山西太原、内蒙包头)、华南地区(广东广州、广西南宁、福建福州)、西北地区(陕西西安、甘肃兰州)、西南地区(四川成都、云南昆明、贵州贵阳)和上海地区(上海)变更为中国上海、马来西亚吉隆坡、泰国曼谷、美国堪萨斯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项目拟投资总额由2,740万元变更为2,785万元;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为2,7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2、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
公司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由于原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将进行政府拆迁,另外考虑到公司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2014年4月,原来所选的部分机器设备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公司目前发展要求,公司拟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变更:(1)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一的金坛区儒林镇工业集中区地块变更为常州市金坛区儒林工业园经六路以东、纬八路以南地块(用地总面积约130亩);(2)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实施主体由海鸥股份单一主体实施变更为由海鸥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金鸥水处理共同实施;(3)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部分机器设备及其他配套费用)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完成后,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略有减少,拟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不变,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新增产能预计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鸥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海鸥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为本报告附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696.3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51.9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386.2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43.57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6.16%承诺投资项
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2)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3)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4)=
(3)-(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5)=(3)/(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环保型冷却
塔项目
是 11,796.33 11,796.33
未做分期
承诺
790.30 825.30 —
7.00 2020年2月 注1 否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否 2,200 2,200
未做分期
承诺
1,381.26 1,535.11 — 69.78 2019年5月
本项目主要包括产品设计、产品试制与检测,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否
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
是 2,700 2,700
未做分期
承诺
1,580.44 1,583.16 — 58.64 2020年2月 注2 否合计 — 16,696.33 16,696.33 — 3,751.99 3,943.57 — 23.6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296.40万元。结余原因为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公司将按项目建设情况,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注1:2018年7月16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因原环保型冷却塔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将进行政府拆迁;另外考虑到公司环保型冷却塔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制于2014年4月,原来所选的部分机器设备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公司目前发展要求,公司对环保型冷却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作出变更。目前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报告期内尚未实现效益。注2:2018年2月9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作出变更。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
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
对应的原
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环保型冷却塔项目
环保型冷却塔项目
11,796.33
未做分期承诺
790.30 825.30 7.00 2020年2月
注1 否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700 未做分期承诺
1,580.44 1,583.16 58.64 2020年2月 注2 否合计 — 14,496.33
— 2,370.73 2,408.46 16.61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公司2018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2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和公司制定的“内涵式发展+外延式拓张”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作出变更。详见公司2018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公司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因原环保型冷却塔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将进行政府拆迁;另外考虑到公司环保型冷却塔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2014年4月,原来所选的部分机器设备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公司目前发展要求。公司对环保型冷却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作出变更。详见公司2018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注1:2018年7月16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因原环保型冷却塔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将进行政府拆迁;另外考虑到公司环保型冷却塔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制于2014年4月,原来所选的部分机器设备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公司目前发展要求,公司对环保型冷却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作出变更。目前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报告期内尚未实现效益。注2:2018年2月9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作出变更。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
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臧晨曦 王成林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