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8

关于对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A座25层;

吴冰,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肖文革,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凡,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公司董事;

濮家富,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公司董事。

经查明,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纪传媒”)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利润分配

2018年4月26日,印纪传媒董事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

现金股利0.19元,共计分配现金3,362.68万元。6月28日,印纪传媒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预案。8月28日,印纪传媒披露《关于变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以公司现金流紧张,实施现金分红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为由,变更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9月13日,印纪传媒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业绩预告披露违规

2018年8月2日,印纪传媒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预计公司2018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093万元-12,560万元。10月30日,印纪传媒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印纪传媒2018年1-9月实际实现净利润-6.65亿元。印纪传媒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业绩预告作出修正,原业绩预告净利润与定期报告净利润差异金额为6.86亿元,差异金额占修正后净利润的比例为103.15%,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印纪传媒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1条、第11.3.3条和第11.4.5条的规定。

印纪传媒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和第3.2.2条的规定,对印纪传媒未能按期实施利润分配和业绩预告披露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印纪传媒董事肖文革,时任董事濮家福、吴凡未能勤勉尽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

订)》第2.2条、第3.1.5条和第3.1.6条的规定,对印纪传媒未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兼董事会秘书吴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肖文革,时任董事濮家

福、吴凡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