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 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19-014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定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5月5日15:00至2019年5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9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股东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追梦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议案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长江路69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9、议案10、议案1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除上述议案9、议案10、议案11外,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中议案7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届时关联股东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追梦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ZHOU, ZHIPING先生、罗正英女士、徐飞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上述议案9、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 √ |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9.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长江路695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9年4月30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695号邮编:215129联系人:杨朔电话: 0512-66905892传真: 0512-6625680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94”
2、投票简称:“天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议案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