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续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两年,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该授信申请、签约等相关事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高于人民币叁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续期,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人民币叁亿元整,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该授信申
请、签约等相关事项。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续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授信额度期限为三年,最终以授信银行
实际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该授信申请、签约等相关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