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提交的《关于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获准筹建的公告》,个别文字存在差错,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2019年4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19〕043号),同意筹建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福村镇银行”)。
筹建兴福村镇银行是公司在中国银保监会政策指引指导下,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实施金融精准扶贫的具体举措。兴福村镇银行获准在海南省海口市筹建,将有利于公司依托海南省建设自由贸易区的独特优势,对所投资的村镇银行实施集约化管理,在海南省直接开展经营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村镇银行兼并收购,从而有效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增强公司村镇银行业务板块贡献度。
更正后:
2019年4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19〕403号),同意筹建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福村镇银行”)。
筹建兴福村镇银行是公司在中国银保监会政策指引指导下,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实施金融精准扶贫的具体举措。兴福村镇银行获准在海南省海口市筹建,将有利于公司依托海南省建设自由贸易区的独特优势,对所投资的村镇银行实施集约化管理,在注册地辖区内开展经营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
展村镇银行兼并收购,从而有效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增强公司村镇银行业务板块贡献度。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