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获准筹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19〕043号),同意筹建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福村镇银行”)。
筹建兴福村镇银行是公司在中国银保监会政策指引指导下,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实施金融精准扶贫的具体举措。兴福村镇银行获准在海南省海口市筹建,将有利于公司依托海南省建设自由贸易区的独特优势,对所投资的村镇银行实施集约化管理,在海南省直接开展经营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村镇银行兼并收购,从而有效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增强公司村镇银行业务板块贡献度。
公司将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8〕3号)和上述批复意见精神,尽快启动并完成筹建工作。
公司将根据筹建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