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4月4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了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亲自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志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