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8日披露了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晋亚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对上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部分内容作以下更正:
一、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部分内容的更正
原文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现更正为:“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继续减持上市公司不超过308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上述减持计划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广东晋亚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部分内容的更正
原文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亚宝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现更正为:“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亚宝药业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