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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婴室关于未披露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5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公司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并依照有关规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的职责完备、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全、有效。

除建立健全上述内部控制制度外,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经营管理经验,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不断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及时修订各项基本管理规章制度,从财务、人事、采购、仓储物流、门店销售、质量控制等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的职责、权限、程序、方式及考核奖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公司还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动态、经济形势、行业动态等,不断强化和改进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对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持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8年0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中第二条第二点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

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施琼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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