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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4-05-18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24969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第一项、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4969.6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
    第二项、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969.6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
    第三项、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969.6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
    第四项、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24969.6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公司200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3649.91万元,利润总额2038.22万元,净利润2065.14万元,根据公司会计制度提取10%法定公积金276.53万元,提取5%公益金138.27万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650.35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5.06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755.41万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着回报股东的原则,决定按照200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34103.6万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05元(含税)。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五项、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4969.6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
    第六项、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4969.6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
    第七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24969.6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
    第八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终止利用募集资金继续投资超低温冷柜项目、 MP3数码随身听项目,将原计划投入这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剩余部分和锂离子电池项目节余资金共7795万元用于青岛澳柯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同意24969.6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
    与关联方青岛澳柯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对青岛澳柯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同意136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关联方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代表鲁群生先生回避表决。
    第九项、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24969.6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
    本项议案另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各位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结果如下:
    邵伟先生:同意24969.6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刘家新先生:同意24969.6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卢克群先生:同意24969.6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
    1、决定接受公司董事于锦波先生、毛芳亮先生及独立董事马树卿先生因工作变动的辞职申请。
    2、决定聘任邵伟先生、刘家新先生为公司董事,卢克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第十项、关于与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续签《关于青岛澳柯玛热水器有限责任公司的托管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136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关联方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代表鲁群生先生回避表决。
    第十一项、关于与青岛澳柯玛集团浙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04-2005年度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136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关联方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代表鲁群生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张炳学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作出的决议均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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