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1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本次会议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山西腾星传感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传感器产品线,同时提高气体传感器行业集中度,服务更多的下游客户,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222.50万元收购山西腾星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腾星”)原股东持有的100%股权。同时,公司向山西腾星原股东支付终身竞争限制补偿2,000万元。
关于本次投资概述、交易对手方、标的公司情况、协议主要内容,以及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