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9-021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9 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东意见等因素的情况下拟提名傅梅城先生、赵依芳女士、夏欣才先生、吴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1),沈梦晖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程惠芳女士、倪宣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2),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倪宣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声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仍将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1:候选非独立董事简历
傅梅城: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专科学历,2000年投资设立杭州华新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前身),2005年投资设立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大策投资董事、总经理,浙江华艺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傅梅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31,828,2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4.35%,持有大策投资97.44%的股份(大策投资持有公司352,512,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88%),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公司董事、总裁赵依芳女士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副总裁傅斌星女士之父。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傅梅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赵依芳:女,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浙江省政协委员,毕业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杭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曾任浙江省东阳市妇联副主任、东阳市电视台台长、东阳市广电局副局长、浙江华新影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还曾担任浙江省东阳市人大常委、浙江省金华市人大代表等社会职务。现任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大策投资董事长,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还任浙商总会副会长、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直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副会长、浙江省文化产业促进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赵依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公司董事长傅梅城先生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副总裁傅斌星女士之母。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傅梅城先
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夏欣才: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12月起历任苏州广电总台副台长、总编辑,苏州日报社社长等职,2017年12月任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夏欣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夏欣才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吴凡: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希腊居留权,曾任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数据中心节目执行,上海辛迪加影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凡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吴凡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2: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沈梦晖: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并曾兼任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委员会常委,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等。现任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沈梦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沈梦晖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程惠芳:女,195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浙江工业大学全球浙商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政协第八、九届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首席专家,浙江省金融工程学会理事长,浙江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商银行外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程惠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程惠芳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倪宣明: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数学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私募基金与创业投资、数量金融、金融科技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出版
译著《货币贬值通向繁荣之路》。曾任职于中信资产下属北京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及多个资本运营项目,现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金融信息与工程管理系)讲师。
截至本公告日,倪宣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倪宣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