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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3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是对各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最终合作条款以各方签署的后续具体协议为准,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各方尚未签署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情况请详见本公告“四、重大风险提示”的相关内容。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9年4月2日,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联合”)与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物联”)、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云”)签署了《智慧物联城市战略合作协议》,就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多个智慧物联城市项目并建立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共识。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0542963889

法定代表人:乔辉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8号科技创业中心融英楼4楼56号(经开区拓展区内)

经营范围: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呼叫中

心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信息服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按许可证核定期限和核定范围从事经营)。 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物联网系统软件开发、销售;物联网系统设备销售、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仪器仪表及配件、计量器具、电力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移物联是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中移物联与优世联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66052765XB

法定代表人:刘强东

注册资本:92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C座2层222室

经营范围: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4日);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6月02日);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通过转售方式提供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4日);代理、发布广告;版权代理、版权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设计;委托生产电子产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设备安装、维修(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提供家庭劳务服务(不含中介);组装计算机;批发、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照相器材、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具、金银珠宝首饰、避孕器具(避孕

药除外)、饲料、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工艺礼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花卉、工艺品美术品、装饰材料、通讯设备;航空机票销售代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通过转售方式提供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京东云是京东集团旗下的全平台云计算综合服务提供商;京东云与优世联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第1条 合作原则

1.1 各方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作。

1.2 本协议仅是各方的意向性的协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不对任何一方的权利义务产生法律强制力或构成任何具有和合同效力的法律文件。本协议项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相应的业务合同。

1.3各方本着友好务实、协商互利的原则共同处理在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积极妥善解决。

第2条 合作内容

2.1项目概况

三方约定,共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智慧物联城市领域项目,并计划在项目中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三方将就下述的智慧物联城市领域的合作进行协商,其中包

括:智慧消防、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供暖、智慧路灯、智慧井盖、智慧停车、智慧环保(水、气、固、噪声)、智慧交通(路政、4G执法仪、电动车监控等)、智慧楼宇、智慧工地、智慧社区、平安城市等。

2.2各方义务三方将整合各自相关优势资源,共同推进智慧物联城市相关项目的实施。三方将就成立专门的项目合作组,探讨将合作智慧物联城市领域的项目中集成OneNET平台的可行性,以及优先考虑甲方的移动集团物联卡、模组、芯片、行业方案板等能力,结合乙方在数据中心规建、工程管理、测试验证、智能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能力和三维实时城市可视化仿真能力,并采用丙方的全栈式,全场景,全频道的云计算技术和解决方案能力,为智慧物联城市大脑技术和应用研发提供全要素的服务输出等事宜进行协商。

三方在充分发挥各方技术优势的基础上,将积极探索服务和技术能力在物联网和智慧物联城市场景的应用,共同打造智慧物联城市级数据智能环境,拓展智慧物联城市市场,满足客户数字化转型的市场需求。

合作三方将就下述分工安排进行探讨:

合作分层具体事项分工界面
指挥层指挥大厅建设优世联合
应用层智慧物联城市公共服务管理平台京东云/中移物联/优世联合
各局委办垂直应用系统京东云/中移物联/优世联合
平台层PaaS平台接入中移物联OneNET
IaaS物联云服务京东云平台
数据中心基础建设京东云/优世联合
网络层基础网络建设中移物联
感知层智能传感设备接入中移物联

第3条 延伸合作

3.1制定京东云+OneNET融合业务

三方计划就合作共同拓展OneNET+ JDC融合业务,中移物联将物联网OneNET平台部分的数据业务迁移到京东云等事宜进行协商,计划由京东云提供计算、存储服务;

3.2 拓展京东云融合业务的合作中移物联借助中国移动渠道能力和各省市移动,拓展及加速智慧物联城市、融合业务的落地。京东云计划借助京东云的渠道推动融合业务的上架推广。

3.3在提高物流产业信息通讯技术、云通信等降本增效方向进行合作为降低物流生产成本、信息化成本,同时提高京东云服务能力,结合中移物联网资源和优世联合的系统整合优势,三方将就共同打造高效信息通讯技术集成高效服务能力和产品,切实为物流产业降本增效,为京东云创造高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孵化的产品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3.4 万物互联旗舰店:三方将在京东商城建设旗舰店三方计划就打造万物互联产品展厅、提供高可靠、高品质的物联网服务的产品等事宜进行探讨,计划由三方共同投入资源,对采用“京东云+物联网”服务的商户或产品进行导流和推介,推进京东云生态电商建设及推广,推进物联网产业渗透。

第4条 合作机制4.1本协议有效期内,三方承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含港澳台)地域范围之内,同等条件下优先与对方开展上述第2-1条业务。

4.2合作期间,三方构建合作保障机制,组建联合项目组,定期互相通报相关工作进程,共同推进项目合作进度。

4.3三方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建立互访机制,对相关技术、产品或相关解决方案进行研究、交流或推介。三方将不定期召开会议以确定合作方针、合作方案等事宜,协调重大事项。

4.4三方在合作期间,本着互惠互利及保密原则,可共享对方已有的资源,以保证适配工作顺利进行。

4.5后续实施

三方的具体合作将由三方后续签订的一系列合作协议具体约定。具体实施方案由中移物联网开放平台部、优世联合集团业务部和京东云共同组成的专门工作组负责。

第5条 合同金额

5.1本协议所描述的合作项目不涉及费用金额。

5.2后续具体业务合同三方将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另行签署。第8条 协议生效8.1本协议自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于签署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9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9.1本协议内容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9.2 若三方有效期内未能对具体合作事宜协议达成一致,经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9.3如三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且未能在合理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的,守约方可以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10条 违约责任

10.1三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均属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更正、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之约定。守约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立即单方终止本协议。

10.2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三方均未相互授予有关其商标、标识、Logo或域名等的任何权益,包括所有权或其他许可;三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也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本条款仍长期继续有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控股子公司与中移物联、京东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各方在整合各自相关优势资源基础上,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将积极探索服务和技术能力在物联网和智慧物联城市场景的应用,共同打造智慧物联城市级数据智能环境,拓展智慧物联城市市场,满足客户数字化转型的市场需求;有助于培养新的业务增长点,实现业务多元化,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

2、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是对各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

最终合作条款以各方签署的后续具体协议为准,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情况:

序号协议名称披露日期进展
1公司与上海东方杰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杰玛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18年5月30日尚未签订后续合同
2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智慧城市项目的战略合作协议》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11日,双方签署了相关服务合同

3、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已于2019年3月19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于2019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备查文件

合作各方签署的《智慧物联城市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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