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彭说龙 胡鹏翔 曾 萍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