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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2018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3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面对机遇与挑战,以港口主业为依托,紧随国家经济战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不断为投资者创造价值,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2018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如下:

一、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成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订了《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内控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

二、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采取多种形式,与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进行全方位的沟通,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推动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使投资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2018年,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平台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近20条;接待投资者来访数次;答复投资者、媒体和社会咨询电话等每天数次到十数次;公司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对资本市场新政策动向进行跟踪研究,并加

强与投资者的网上交流;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方便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三、注重投资分红,积极回报广大股东

自1997年上市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回报股东,每年坚持高比例现金分红政策,累计至今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合计达到了52.54亿元,远超过公司首发和配股的总融资额13.99亿元,上市以来现金分红占公司当年净利润比例的平均数达到了57.34%,保障了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近三年(含2018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852,439,400.00474,644,068.4811.05%
201740,786,200.00404,355,216.0510.09%
201631,075,200.00351,824,532.618.83%

四、加强信息披露事务内部管理,严防内幕交易

公司一直重视信息披露事务的内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窗口,负责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的监管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董事会秘书处定期对公司各部门及各控参股企业重大信息呈报人进行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培训,以增强其关于公平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防控的意识。

五、控股股东及公司积极履行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集团”)于1997年6月28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关于项目优先

选择权、不同业竞争、协助办理有关事项、公平交易四个方面的承诺,并一直积极履行该承诺。盐田港集团于2006年2月18日作出的股改承诺中有履行期限的已履行完毕,正在积极履行无履行期限的承诺:

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上市公司,在做大做强中,积极创造条件,确保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的基础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维护投资者权益提供充分保障。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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