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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3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3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田舒斌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炫闻(北京)移动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炫闻(北京)移动传媒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方式征集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本次拟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新华炫闻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到3750万元,新华网对新华炫闻持股比例变更为80%,引入外部投资者对新华炫闻持股比例为20%。本次交易最终增资金额取决于投资方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摘牌价格。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华炫闻(北京)移动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

股暨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授权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的相关人士在投资收益达到相应标准情况下适时出售部分或全部股份及退出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在投资收益达8%及以上适时出售部分或全部持有的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

2、在投资收益达8%及以上适时出售部分或全部持有的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

3、在投资收益达8%及以上适时退出部分或全部持有的深圳市润鑫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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