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0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29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18年度关联交易
(1)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1 | 采购方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人民币元)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德威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55,178.61 | |
宜安科技 | 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费 | 1,886.79 | |
合计 | -- | -- | 57,065.40 | |
2 | 销售方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人民币元)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 (美国液态金属公司) | 销售产品 | 1,356,711.76 |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众普森科技(株洲)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490,536.00 | |
合计 | -- | -- | 1,847,247.76 | |
3 | 出租方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人民币元)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 服务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室 | 99,844.68 |
(2)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安(香港)有限公司向德威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1)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安(香港)有限公司向德威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安(香港)有限公司预计向德威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情况如下:
采购方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人民币元)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德威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250,000 |
(2)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3)关联方基本情况
①名称:德威贸易有限公司
②住所:RM 1003C, 10/F, PRINCE COMMERCIAL BUILDING, 150 PRINCE EDWARDROAD WEST, KOWLOON, HONG KONG
③注册资本:15,000,000港币
④经营范围:一般贸易
⑤成立时间:2000年11月22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安(香港)有限公司向LQMT销售产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安(香港)有限公司向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美国液态金属公司)(以下简称“LQMT”)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安(香港)有限公司预计向LQMT销售产品情况如下:
销售方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人民币元)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LQMT | 销售产品 | 3,000,000 |
(2)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3)关联方基本情况
①名称: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②地址:20321 Valencia Circle,Lake Forest,CA92630,USA③注册资本:美元1,110,000.00
④经营范围:经营非晶金属产品的研发及销售⑤成立时间:2003年5月15日
3、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向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室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向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室
2019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预计向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室情况如下:
出租方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人民币元)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室 | 120,000.00 |
(2)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3)关联方基本情况
①名称: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②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沁园路1号寄莲公寓D栋210单元
③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④经营范围:从事产品商标、专利技术的开发、设计,并提供相关咨询的配套服务;从事企业管理咨询及投资咨询、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品流通信息咨询、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咨询、图文设计、网页设计、商品包装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及市场营销策划。(涉限除外,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⑤成立时间:2013年05月31日
二、审批程序
2019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无异议,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我们已事前认可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3、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宜安科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二)《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三)《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