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嘉信”)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1044-1046室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黄小川、李凌波、张向宁、刘俊彦、苗棣、彭松、姚晓洁、黄鑫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武大威、王春雷、葛建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全资子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思公关”)拟以公司持有的五项软件著作权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科”)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公司作为联合承租方,融资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租赁期限36个月,由公司控股股东刘伟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此额度内处理公司此次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审议结果:公司董事长黄小川为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故回避表决。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