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增注册资本3733.52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067.32万元。
现将修改的具体条款内容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修改前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三条 公司于2017年5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于 2017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2,666.8万股,于2018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17年5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于 2017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2,666.8万股,于2018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3733.52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33.8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万元。 | 13067.32万元。 |
第十八条 2017年5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时,经批准发行后的普通股总数为6,667万股。2018年5月25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经批准发行后的普通股总数为9,333.8万股。 | 第十八条 2017年5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时,经批准发行后的普通股总数为6,667万股。2018年5月25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经批准发行后的普通股总数为9,333.8万股。**年**月**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经批准发行后的普通股总数为13067.32万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333.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067.3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