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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30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目录页次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2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2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0773号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18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相关规定对2018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五、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8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军书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家辉

2019年3月29日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相关内部控制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具体如下: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旨在保障各项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落实;旨在强化风险管理,保障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高质高效,旨在保障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等等。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效果的不确定性,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内控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同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重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注重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形成了“内部审计等职能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评价工作组织领导体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评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负责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呈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材料,并形成决议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控制措施运行正常。2018年,公司未聘请专业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未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每个年度均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本评价报告基准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所有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

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经营业务、担保业务、投资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监督、风险评估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依法制定并适时修订《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等基本管理制度,明确了授权范围、行使权力方式与程序。确保“三会一层”独立运作、相互制约、权责分明,确保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努力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2018年,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均得到全面执行。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完成审议定期报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董事高管任免、审计机构聘任、资产减值计提、内控评价等事项,切实发挥决策管理中心的作用。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切实行使监察、督促职能。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18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正常,较好履行了应尽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负责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等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2018年,公司经理层全面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较好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和主要经济指标。

根据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的需要,设置了党建工作、工程设计、技术研发、项目管理、施工管理、经营管理、成本控制、采购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证券管理、法务与风险管理、审计考核、文控管理以及综合管理等业务机构,涵盖了公司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业务和内部管理的全过程。各部门以《工作手册》为依据,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形成了一个完整健全的组织体系。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方

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公司制定和完善了有关发展战略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发展战略制定以及实施、评估和调整的程序,以规范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的系列新思想、新部署,公司围绕主管部门的“三年五年规划,十年愿景目标”,组织开展了企业对标和战略修订工作,积极探索企业转型发展的新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2018年,公司修订“十三五”发展战略,编制了《2018-2020 年三年滚动规划》及五年十年发展愿景。同时,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均编制各自规划且一并发布,基本确定了未来三到五年企业转型发展的目标和思路。

公司坚持战略引领和聚焦战略落地,将战略规划分解为公司年度工作目标,细化为各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节

点,落实责任到人。公司每月召开运营会,检查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提醒未完成的工作项;在年底对三年滚动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开展常态化的战略规划管理,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保证公司战略落地。

3、人力资源2018年,公司升版、制定了《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轮岗管理规定》、《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办法》等11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基于职业生涯的薪酬考核一体化实践方案。根据员工职业生涯的变化,动态调整员工的薪酬等级、考核指标,有效解决“如何体现岗位价值,解决好薪酬分配问题”、“如何进行业绩测量,解决好价值贡献问题”、“如何提升员工素质,促进人才长期发展的问题”等等。公司持续聚焦“三项制度”改革,通过完善干部和员工管理制度,加强干部和员工队伍建设。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重视构成和谐劳动关系。切实规范员工管理,在员工招聘、管理、使用、辞退与辞职等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公司建立了学科多样、梯次合理的人力资源队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力支撑。

4、社会责任

公司在努力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实现员工的发展与公司的发展相和谐,公司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相和谐。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休息休假、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安全卫生、民主管理等各方面,公司本部及各子分公司均做到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在工程建设上,公司致力于建设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符合社会福祉的精品工程,在项目决策时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因素,改进设计

流程,加强设计审核,开展文明施工,防范安全风险,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一体化工程服务。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在满足市场要求的同时,担当国家、社会赋予的责任和使命。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公司积极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工程项目所在国、所在地区人员的就业,改善当地基础设施,通过志愿者服务、捐资助学、帮贫扶困等行动回馈社会。

公司发布《2018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旨在反映公司在实现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持续努力。

5、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持续良性发展的系统工程,优秀企业文化的支撑与配合在企业发展的每个阶段都至关重要。

公司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一直不断在提升和充实企业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内容,全方位导入企业文化系统,对企业的理念识别系统和视觉识别系统进行了整合与提升,形成了“工作一流、满意十分”为主线的理念识别系统,并采用开展“文化周”活动、专场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在全体员工中反复宣贯,使得“勤奋工作,快乐生活”、“服务社会大众,精彩自我人生”等人生观、企业价值观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和追求目标。

6、资金活动

公司制订了《资金活动管理办法》、《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境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制度体系。

按照有关要求,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形成了重大资金活动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规范公司的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核、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7、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各业务板块采购计划和实施管理、供应商管理和付款结算等流程控制体系,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全面实行集中采购、阳光采购。

2018年,公司进一步强化采购制度体系化建设和采购全过程管理。加强对采购长名单的维护,推动合同价格信息库建设,使采购工作精细化管理更加有序;同时加强报价项目的评审,积极增补短名单,注重过程把控特别是事前和事中管理,不断提升采购工作质量。

8、信息系统

2018年,公司信息化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数字东华(PowerOn)、腾讯通和财务审批系统的移动端部署。完成了项目管理流程的升级开发操作,上线了项目资源OBS管理、项目WBS分解等项目管理模块。对各专业设计软件进行梳理及区分,开展了与剑维公司就PDMS平台的技术调研及商务谈判,并达成初步一致。提出公司级三维协同设计初步方案,完成了三维系统迁移到公司云。

9、经营业务

2018年,公司持续推进“经营生产一体化”,强化经营责任的落实,并调整了部分营销区域的领导分工,进一步强化营销管理,尤其是对国际营销的管理力度。公司升版了经营团队业绩激励考核制度,细化各区域经营指标,并加强动态检测和常态化管理,督促经营责任的落实;切实转变经营观念,实现从“经营项目”到“经营市场”、“经营区域”的转变,深耕细作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不断完善营销信息化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全面完成合同签约任务,全年新签工程合同53.55亿元,同比增长18.53%,主要分布在煤化工、环境市政、建筑等领域,业务转型初见成效。

10、研究与开发

公司已设立多个省部级乃至国家级的研究中心,搭建了全方位、多功能的研发平台。2018年,公司成功申报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组建合工大建艺学院-东华科技BIM联合实验室,联合投资设立上海睿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获批成为“安徽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

“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获批设立“合肥市碳二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安徽省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研究中心”,提高了新技术开发的成功率和稳定性。

2018年,公司修订《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奖励细则》,推行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等一系列奖励措施,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公司重点关注新型煤化工、石油化工、新材料化工、市政环境等热点领域,审慎选择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又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新技术、新产品。本年度公司新立项技术开发项目19项,结转往年项目18项,完成开发9项,其中:新立项安徽省重点研发技术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1项;完成安徽省重大专项1项。年度新获授权专利11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7项。

11、投资管理

2018年,公司编制了《PPP项目管理办法》、《股权投资项目考核激励实施办法(细则)》,进一步健全了投资管理制度体系。

公司切实做好投资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力求在源头上控制投资风险。同时,每半年对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经济运行分析,编制投资后评估报告,有效加强对股权投资的后续监督和管控。

12、合同管理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合同评审程序》、《合同法律审查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规范统一的授权体系,明确规定合同管理环节的岗位分工和授权审批、合同草案编制和控制、合同审核、签订、履行及管理等。

公司合同管理主要涉及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纠纷等三方面控制程序,涉及合同的审批、合同印章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纠纷处理等。重大经济合同由公司各相关部门会签审批,公司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

13、财务报告

在公司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审批、会计业务处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等主要控制流程,合理设置了财务报告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了会计核算、

报告编制、复核、审批的控制程序及职责分工,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在财务报告分析方面,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分析机制,对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指标、资产负债结构、资产质量、盈利及现金流等项目进行综合分析,以及时、准确掌握公司生产经营信息,为管理层的经营决策提供正确、合理的支撑信息。

14、信息披露

公司已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对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各部门沟通的方式、内容、时限和保密要求等相应的控制程序。公司重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

公司实施信息披露责任制,将信息披露的责任明确到人,认真执行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重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2018年,公司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中被评定为“B”等级,无一例更正或补充。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大于或等于公司年度资产总额的1%、营业收入的1%或利润总额的10%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面所列的财务报表的错报情形,被认定为重要缺陷:小于公司年度资产总额的1%,但大于或等于公司年度资产总额的0.5%的错报时;小于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但大于或等于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0.5%的错报时;小于公司年度利润总额的10%,但大于公司年度利润总额的5%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标准:是指除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超过1000万元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超过500万元,但未达到1000万元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与财务报告不相关的舞弊;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涉及面广;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民主决策程序存在瑕疵;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较大损失;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且未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是指除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但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以及经营环境的变化,难免会出现一些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充实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持续强化海外项目执行风险的控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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