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审字[2019]2618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会审字[2019]2618号
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源”)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8年3月28日出具了会审字[2019]2617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阳光电源编制了后附的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阳光电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阳光电源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阳光电源实施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阳光电源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作为阳光电源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宁云(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彩霞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翔
2019年3月28日
生效之日起不再对该类子公司实施控制,不再合并该类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曹仁贤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国俊 |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
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其他子公司及附属企业小计 | ||||||||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永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