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就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认真审阅拟提请公司董事局审议的《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
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旭东、李映照、刘放来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