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9-3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8次会议,列席了历次董事局会议。
(一)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的议案》、《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度公司担保情况的报告》、《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担保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
(三)2018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年半年度公司担保情况的报告》、《申请担保的议案》、《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六)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七)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担保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并延期履行<关于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声明及承诺函>的议案》、《关于调整并延期履行<关于对深圳华加日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承诺函>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公告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如下:
(一)2018年4月3日刊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2018年4月28日刊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2018年7月24日刊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2018年8月15日刊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2018年8月29日刊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2018年9月27日刊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2018年10月30日刊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2018年12月13日刊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局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局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控制度认真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审核公司2018年每季度财务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均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收购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公司在收购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方面,交易程序合法,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利益行为。公司董事局决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后提交董事局审议,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有关规定。董事局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合理保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六)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公司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2019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坚持原则,公正办事,尽职尽责,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继续坚持以财务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关注,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