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议案,现就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精神,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仔细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产生。
2、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对公司2018年1-12月份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查,审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南京华日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10月28日 | 2,000 | 2017年02月2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5 | 否 | 否 |
南京华日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06月12 | 4,000 | 2017年08月03日 | 1,533.12 | 连带责任保证 | 3 | 否 | 否 |
日 | ||||||||
南京华日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06月12日 | 4,000 | 2017年08月14日 | 1,643.52 | 连带责任保证 | 3 | 否 | 否 |
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05月18日 | 115,300 | 0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15,3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21,3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865.74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15,3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21,3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865.74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29% | |||||||
其中: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2,865.74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2,865.74 |
公司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并进行了披露,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此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对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方面的内控严格、充分、有效,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管理。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有效性。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相关审计工作。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为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平板
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板显示)债权投资计划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反担保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实质是因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板显示融资事项担保而发生的,是为了更好的支持平板显示的业务发展和资金所需,担保理由合理,审议程序合法,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反担保。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百哲先生 林 雷先生 李郁祥先生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