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和《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业务素质,董事会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8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丰林集团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