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2 证券简称:国投中鲁 编号:临2019-004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
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3月29日,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短期融资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在国投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俊喜先生、章廷兵先生、李哲先生、张继明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孔伟平先生、浦军先生、张日俊先生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日常及生产期资金需要,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
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前次预计金额 |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在关联人公司存款 |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 存款业务往来较多,难以预计,按实际发生业务金额核算 | 25,101,300.96元(2018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 |
在关联人公司贷款
在关联人公司贷款 |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 4亿元 | 2.5亿元 | 资金需求所限,未全部开展 |
在关联人公司委托贷款 |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3亿元 | 3亿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在关联人公司存款 |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 存款业务往来较多,难以预计,按实际发生业务金额核算 | 13,309,845.81元(2019年3月29日账面余额) | |||
在关联人公司贷款 |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 5亿元 | 62.50% | 1亿元 | 2.5亿元 | 45.45% |
在关联人公司委托贷款 |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3亿元 | 37.50% | 2.5亿元 | 3亿元 | 54.55% |
二、关联方介绍
(一)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新”)是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国投集团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平台,主要从事控股直投业务和股权基金业务。
企业名称: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201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49529.923486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9年4月19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
(二)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国投集团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国投
财务由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其中第一大股东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18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9年2月11日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为了保证公司日常及生产期资金的需要,同时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今年继续向关联方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短期融资,融资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参照实际执行融资时商业银行的市场行情而定。
(二)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保证日常及生产期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在关联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及资金结算业务:
1、向国投财务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人民币,其中流动资金贷款4亿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总额1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参照实际执行融资时商业银行的市场行情而定。
2、在国投财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协定存款利率水平,且不低于国投财务吸收其他国投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水平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3、在国投财务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收费,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收费标准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日常及生产期资金需要,降低财务费用。
(二)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一定积极影响。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