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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3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在2018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对重大事项独立地发表专项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大监督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了监督效能。现将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出席了公司3次股东大会,列席了9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审议20项议案。各位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的每一项议案和决议,并对会议的审议程序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行了监督,有力保证了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会议时间召开方式议案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8年2月1日通讯1.关于向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3月29日现场1.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2.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通过
6.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7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4月26日现场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2017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8月8日现场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8年9月6日现场1.关于投资建设深圳机场卫星厅项目的议案; 2.关于委托深圳机场航空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招商工作的关联交易议案。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10月25日现场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向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3.关于终止《T3航站楼室外广告业务综合配套资源使用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4.关于公司“未来机场”(智慧机场)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委托代建管理费的关联交易议案。通过

二、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

2018年,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确保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形成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客观情况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决议的形式发表核查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起到了防范经营风险的作用。

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意见,认为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必要、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充分保证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现场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谨慎,勤勉尽责,廉洁自律,经营决策科学合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推进大监督体系建设

根据市国资委相关文件要求,公司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整合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法律事务、风控管理、财务管理等监督职能,建立各种积极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对重大运营风险的管控,推动监督力量向基层延伸,有效推进公司“六

位一体”大监督体系建设,从而切实提升监督效能。

(三)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四)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2017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确认和有效监督,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内控体系的建立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内控体系进一步完善。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要求整改的情形。

四、2019年工作重点

2019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学习,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履职能力建设,积极有序开展各项监督工作,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员工的权益。监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依法进行监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共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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