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人民币736.69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公司关联交易能够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能够符合市场公允性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未提供担保,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0元。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报告期末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行为,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为0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2019年3月28日
独立董事: 黄亚英、沈维涛、赵波